为进一步健全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议事决策机制,明确议事决策职责和程序,推动各项工作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程序运行、按职责分工落实,提高会议质量、效率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本着务实、精简、节约、高效的原则,基金会会议分为: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和全体员工会议。

  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可根据工作实际,召开通讯会议。原则上一年至少一次现场会议。

  (二)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如理事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他人参会。监事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三)会议内容

  1.制定、修改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7.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9.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10.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章程的修改,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等重要事项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四)会务工作

  1.综合部具体负责理事会筹备工作,包括会议的通知、联络、材料准备、接待服务、记录纪要和宣传等工作。

  2.召开会议原则上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3.会议应当留存会议记录;会议形成决议的,应当场出具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监事审阅、签名。

  二、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可与理事会会议

  一同召开,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可采用电话、视频、书面等形式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需全体监事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需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三)会议内容

  1.选举和罢免监事长,提出增补监事的建议;

  2.审议理事会有关报告(含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可对理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3.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情况,根据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决定向理事会通报事宜;

  4.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四)会务工作

  1.秘书处具体负责监事会筹备工作,包括会议的通知、联络、材料准备、接待服务、纪要整理等工作。

  2.召开会议原则上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监事。

  3.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监事审阅、签名。

  三、理事长办公会

  (一)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 1 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二)参会人员: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出席,副秘书长、综合部负责人列席。会议应至少有2/3以上成员出席。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三)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措施;

  2.召集和组织理事会会议;

  3.检查理事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4.研究基金会重要文件签署事项;

  5.决策理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基金会重大事项,如年度预算调整、大额募捐、专项基金、发展规划、出国出境事项、内部规章制度等;

  6.研究决定对严重违规违纪人员及重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研究基金会“三重一大”事项,报理事会会议审议决定;

  8.提议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报理事会会议审议决定;

  9.研究年度业务活动计划、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年度预算决算等事项,报理事会会议审议决定;

  10.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事项。

  (四)会务工作

  1.综合部负责理事长办公会筹备工作,包括会议的通知、材料准备、现场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

  2.召开会议应提前2天通知参会人员。

  3.会议讨论结果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理事长审阅、签发后,发送所有参会人员和各部门。

  4.会议讨论的问题、作出的决定和需要传达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由秘书长牵头落实。

  四、秘书长办公会

  (一)秘书长办公会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拟讨论的事项签报,由秘书长报理事长批准后上会研究。

  (二)参会人员: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邀请副理事长参会或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体育总局关于足球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出基金会贯彻落实措施和方案;

  2.商议基金会报体育总局、民政部、财政部的重要文件;

  3.研究落实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措施;

  4.组织实施本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5.研究决定各部门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岗位调整、轮岗交流、考核奖励、专家聘请、驻会志愿者/实习生招募等人事事项;

  6.协调内设各机构开展工作,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安排有关工作;

  7.部署基金会重要活动安排等;

  8.定期向理事长报告工作;

  9.提议基金会、足球公益事业相关发展规划,报理事长办公会研究;

  10.审核基金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报理事长办公会研究;

  11.提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报理事长办公会研究;

  12.提议基金会内设机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置,报理事长办公会研究;

  13.拟订本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长办公会研究;

  14.其他需要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会务工作

  1.综合部具体负责秘书长办公会筹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档案整理、宣传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2.召开会议应提前1天通知参会人员。

  3.会议议题确定后,相关材料应及时发送给参会人员。

  五、全体员工会议

  (一)全体员工会议由理事长或授权秘书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安排。

  (二)参会人员为全体专职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会或列席。

  (三)会议内容

  1. 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体育总局关于足球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通报重大决策事项和进展情况,部署重要工作;

  3.进行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表彰;

  4.征求员工意见和建议;

  5.组织员工学习;

  6.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四)会务工作

  1.综合部具体负责全体员工会议筹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材料准备、记录、归档、宣传等工作。

  2.召开会议原则上需提前2天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议题确定后,涉及相关部门工作内容的材料由综合部协调,督促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开有用的会,讲有用的话。

  (二)会议议定事项一般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原则上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审定、印发。

  (三)综合部负责协调督办各部门落实各类会议议定事项。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集体决议在部门内的跟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