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社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机构及律师作为我会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本会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于2016年12月在民政部登记设立,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足球协会为发起人,体育总局为业务主管单位。作为公益慈善组织,主要任务是依法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并资助足球公益活动。宗旨是:资助足球公益活动,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促进普及足球,推动足球科技进步及公益性设施建设,服务国家振兴足球战略和发展规划,不以营利为目的。业务范围包括:资助公益性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机构,推动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资助推进青少年足球普及发展,支持特色学校足球教育事业;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发展青少年足球事业;资助足球事业发展薄弱地区足球公益项目;资助青少年和行业、社区等公益性足球竞赛活动;经有关部门批准,奖励对中国足球改革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支持开展有关国际国内足球合作与交流;资助适合足球基金会开展的其他活动。

  二、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二)参与项目合同、文件的审查、修改,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为重大项目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咨询意见;

  (四)为相关调研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五)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信息;

  (六)协助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服务费用不超过6万元/年。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后与我会签订服务合同,期限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服务合同,期限1年;考核不合格的,合同到期终止。

  五、遴选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应在北京,成立5年以上,有效存续并正常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序良俗;

  (四)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六)热心法律顾问工作,具有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

  (七)能够保证及时响应我会需求,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六、申报材料

  填写《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遴选法律顾问申报表》(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简介(概况、办公场所面积、人员数量、竞争优势和荣誉等)。

  (二)律师事务所拟指派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能力、业绩材料。

  (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

  (四)报价。

  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报名方式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二)报送地点

  请将申报表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工人体育场东2门内2号楼,并将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 wxy@zqjjh.org.cn。联系人:王骁逸,联系电话:010-87108721。

  八、比选及公示

  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执业经历、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服务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在我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遴选法律顾问申报表》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