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足球在社会中扮演着复杂的角色,社会结构、社会需求的变动也影响着足球的命运。不同的社会、同一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足球所发挥的功能都不尽相同。随着足球在社会中承担的功能愈发重要,社会往往也会推动、成就足球的崛起。正因如此,足球与社会的复杂关系是思考中国足球发展道路的起点:只有把足球改革放在社会功能层面思考、设计,才能真正为足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本专题的两篇文章,一篇关注现实,一篇着眼历史。《嵌在社会中》一文追问,中国的社会结构变迁如何影响到了足球发展?中国足球应当建立在何种社会基础之上?职业赛场之外,富有活力的县域足球、职工足球、社区足球等足球发展方式,或许更值得我们关注。《近代中国“足球之乡”的形成》一文则回顾了广东梅县的足球发展史,生动展示了足球是如何与当时的全球化、族群认同、国家建设等因素紧密交织。这不仅折射出体育运动同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也为我们思考中国足球的发展道路提供了一个具体参照。
嵌在社会中:中国“社会足球”发展战略报告*
修远基金会
足球不仅是一项世界运动,也是全球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镜像。现代足球的发展衍生自特定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基础,它与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现代化的进程同频共振,与运动精神、民族情感以及国家认同高度关联。围绕着足球运动,各足球强国形成了包括赛事体系、俱乐部体系、基础设施、人才培养、足球文化等要素在内的多元制度与文化体系,并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与融合发展。
现代足球在中国的发展,是足球运动全球化的一个缩影。在当代中国,足球问题的内涵早已超出运动本身,而与国家治理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社会转型以及高质量发展相互融合。过去一段时间,社会各界对我国足球的职业化进程关注度较高,社会足球并未获得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与认同。但就世界主要足球强国的发展经验来看,职业足球仅仅是足球“金字塔”的塔尖,只有通过不断夯实足球发展的社会基础,培育并壮大足球人口,孵化并推广足球文化,才能更好地构筑足球发展的“金字塔体系”。因此,中国足球发展破局的关键在于不断夯实足球发展的社会基础,通过社会足球的发展与繁荣,为足球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建立社会足球与职业足球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性足球生态体系。在这里,我们所倡导的社会足球,是植根于中国社会和政治经济基础,与培育、壮大足球人口息息相关的非职业性、业余性足球活动,它包括但不局限于县域足球、职工足球、社区足球、校园足球等类型。
理解中国足球问题,必须深入理解中国社会;解决中国足球问题,也必须从中国社会中寻找答案。
一、社会转型与中国足球发展的问题意识
世界主要足球强国的经验表明,只有植根于特定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基础,足球才能迸发出旺盛的生命力。基于这一规律,中国足球问题乃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足球发展与社会形态、城乡结构、人口结构乃至社会意识相互激荡、相互调适的集中反映。
(一)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足球发展
城市化进程与足球资源供给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且速度最快的城市化进程。2022年,我国城市化率已达到65.22%,[1]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6.37万平方公里。[2]但是,我国居民体育锻炼场地不足,特别是足球运动场地不足的问题仍十分突出。首先,全国足球场地分布不均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22年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全国足球场地13.59万个。其中,十一人制足球场地占比22.96%,五人制足球场地占比45.18%,十一人制场地占比较低。在地域分布上,2022年四川拥有足球场地6912片,每万人拥有场地0.8228片;[3]同期上海拥有足球场地2111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8526片。[4]总体来看,东西部人均场地数量趋近,但是人均场地总量、场地综合利用率、区域内发展程度不同城市的场地分布情况等与足球强国还有较大差距。其次,足球等体育运动场地与城市居住用地配比失衡。原有土地财政模式之下,城市用地供应紧张且地价昂贵,足球场地增量需求在土地资源利益配置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导致足球场地布局与城市居住用地布局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据初步统计,居住区5公里范围内拥有标准足球场且对外开放的城市居民比例仅为25.6%。[5]足球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运动需求。最后,“三地融合”等推动体育用地合理化布局的举措被长期“悬置”。“三地融合”指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体育设施的举措,它借鉴了英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六英亩标准》(The Six Acre Standard),[6]旨在更加合理地配置城市居住用地与体育用地资源。但是,“三地融合”仍存在体育行政、城市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整合难题,地方城市规划、建设实践与“三地融合”目标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
单位制解体与足球组织发展的新挑战。改革开放之前,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我国采取的是以提升劳动人民身体基本素质为目标的“人民体育”或者“单位制”体育发展模式。此种模式的特征是生产活动、生产性组织与体育紧密结合,在农村依托人民公社,在城市依托工厂和单位,将体育竞赛与劳动竞赛有机结合。在单位制之下,我国工矿企业以及职工足球发展活力高涨。据统计年鉴,改革开放初期的1988年,全国有62个城市的19907个基层单位建立了44878个职工足球队,全年进行了177612场比赛,共有2077624名运动员参赛。
改革开放以来,受到大规模城市建设、工矿改制、市场化改革等综合因素影响,原有的单位制体系逐渐解体,城市人口、工会机构的组织性面临深刻挑战。2022年,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过65%,但仅有40%左右为拥有城市户籍的常住居民,另有3.7亿左右的流动人口。他们具有高流动性、低保障性等特征,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较大。城市化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陌生人社会的疏离感、孤独感和不稳定性。过去基于单位制形成的体育组织,日益不适应新的城市社会结构,无法有效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尤其是新一代居民的组织需求、情感需要,体育凝聚社群、增进认同的社会性功能进一步减弱。
在大量人口溢出单位体制之后,个体与单位的联系减弱,居住地对个体的影响逐渐增加。但是,社区体育特别是社区足球发展的滞后性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运动发展与情感联系需要。2022年,全国共有11.8万个社区居委会以及48.9万个村委会。但是,全国体育领域社会组织仅有60176个。[7]我国归属社区居委会管理的体育场地设施占体育场地设施总面积的11.17%,城镇人口享有的人均居住区附近的体育场地面积仅为0.42平方米。[8]现有条件下,社区以及社区体育组织难以承接体育发展以及足球发展的现实需求,进一步阻碍了体育社会团结功能的发挥。
人口结构、居民健康状况对足球发展需求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8.7%,14岁以下儿童占比17.5%。2022年,全国新生儿数量为956万,创1971年以来的历史新低。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问题并存,使得家长对青少年子女的培养问题日益焦虑,加剧教育“内卷化”趋势。适龄儿童被迫参与教育资源的争夺,在校青少年学习时间过长、学业负担过重、学校的严格管理导致学生无暇参与足球等体育活动,[9]家长对子女从事体育相关职业特别是足球相关职业的意愿处于低迷状态,使得足球青少年后备人才与青少年总人口比例严重失调。不过,少数民族青少年人口为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可能性。长期以来,我国少数民族的总和生育率高于汉族,尽管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加快、总和生育率也存在下降趋势,但是维吾尔族以及新疆的其他少数民族的生育水平一直居于全国前列。[10]近年来,优秀少数民族球员的大量涌现,足球在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获得了长足发展,新疆地区家长对子女从事足球相关职业认同度较高,它为探索少子化时代的足球发展提供了边疆路径。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受制于劳动形式以及生活理念,用于休闲运动的时间不足,严重制约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17年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年平均休闲时间分别为1407小时和1441小时,与德国、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2190小时、2050小时和1900小时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与此同时,运动健身时间在休闲时间中的占比较低,体育的时间竞争力不足也是制约体育运动发展的重要问题。《中国国民休闲发展报告(2019)》显示,文化类和体育健身类比重之和仅占20%左右。2022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7.78%,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为30.63%。[11]体育运动的大众参与频次和强度有限,体育以及足球在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上的作用发挥不够。
(二)中国足球发展的结构性矛盾
足球发展现状与社会预期失衡。过去三十余年,中国足球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举国体制的“单位制”模式与市场体制的“联赛”模式等发展阶段。但是按照发展的实践来看,二者都未能较好地解决中国足球在竞赛水平与社会普及方面的双重收益。前者无法实现社会资源的充分整合与社会要素的广泛参与,足球训练理念相对陈旧;后者过于注重商业利益,金元足球使得足球生态发生变异,足球的社会基础与大众形象遭到剥蚀。受职业足球领域的封闭、中国足球过往名气不佳、大众信誉度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普通民众对中国足球的认知仍局限于重大赛事、竞技成绩等方面,对社会足球的关注度偏低。同时,地方政府缺少开展足球活动的抓手和资源,对于足球的支持多流于表面,无法真正发挥资源支持与发展兜底作用。面对城市化发展、单位制解体、居民健康水平需要对足球发展提出的新问题,现有的足球发展模式无法有效进行回应。足球在巩固国家认同、社会团结,推动个人全面发展等方面仍存在关键性短板。中国足球发展亟须面向中国社会发展实际进行深刻调整与积极应对。
优质足球发展资源供给与需求失衡。根据足球文化研究中心完成的《中国社会足球发展调研报告》,第一,当前足球基础设施不完善是制约社会足球发展的最重要因素。[12]超过7成的受访者认为,无论是社区、校园还是足球公益组织都需要在足球基础设施完善方面提供更多支持。第二,各类各级足球队建设不足。特别是社会业余足球队数量较少,标准足球场覆盖率、足球赛事参与率与足球队保有率均处于较低水平。第三,业余足球赛事活动匮乏且不成体系。业余足球赛事以区域、行业自发组织为主,相互之间缺少互动连接,未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赛事体系,未与职业赛事形成有效衔接;业余足球赛事需求量大,但缺少组织和体系性规划。第四,足球培训体系有待完善。校园足球培训在人员、内容、频次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空间。社会层面足球培训以商业机构为主,社区和公益性足球组织作用有限。商业机构的足球培训面临政策变动大、运营成本高、政府支持力度薄弱等问题。第五,优质足球文化缺位。大众对足球活动的认知水平参差不齐。普通民众对国内足球、社会足球的关注度较低。足球领域缺乏具有影响力的文化IP,各级各类足球运动组织以及媒体对中国足球故事的发掘与讲述不足。
职业足球与社会足球发展失衡。20世纪90年代,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正式启动,甲 A 联赛一度火爆异常;2002 年,中国国家队入围日韩世界杯小组赛,这一短暂辉煌让国人倍感振奋。但自此之后,中国足球发展逐渐滑落低谷,从职业赛场的乱象频发,到金元足球的虚假繁荣,足球呈现了与其发展期待不相匹配的尴尬境地。但是,与职业足球长期占据足球舆论视野相比,社会各界对足球人口以及足球社会基础的关注度隐而不彰。广大球迷以及社会资源主要关注处于金字塔尖的职业联赛和俱乐部,对处于金字塔底层的社会足球、足球文化等纵深议题关注度不足。在世界主要足球强国的足球人口密度7%~8%[13]的背景下,我国足球人口密度更是不足1.5%。职业足球与社会足球在舆论关注、社会资源投入等方面的失衡,也成为限制足球长足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中国社会足球发展类型与现状
县域足球存在海量的社会资源缺口。当前,县域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10%,县域足球的发展在社会足球发展的全局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2020年以来,在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的支持之下,全国县域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稳步发展。2021年,县域社会足球赛事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321个县域。2022年,“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县域社会足球系列活动实际覆盖中西部394个县域,共举办1.6万场赛事,直接参与人数近10万人。县域足球取得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但是,与扩大足球人口基数、夯实足球发展社会基础的目标相比,县域足球仍存在如下问题:足球运动在广大县域发展缓慢,县域间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县域地区优质足球资源缺失,县域足球发展长期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社会资源对县域足球的关注度不高,县域赛事体系对县域足球发展的引领力度有限;县域足球缺乏高效率的组织基础,缺乏稳定的资源投入与回报机制。
职工足球亟须激活组织基础。职工足球在我国有着光荣的历史传统。新中国成立之后,依托于厂矿、企事业以及机关等单位的工会组织,[14]职工体育以及职工足球掀起发展高潮,构成了新中国“人民体育”与“人民足球”发展的重要环节。改革开放以后,大量个体与组织溢出原有的厂矿与企事业单位,单位制背景下的体育队、足球队面临组织困境。近年来中国职工足球联赛的举办为职工足球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创建5年来,联赛平均每年吸引超过1500支球队、逾3.5万名职工参与,平均每年举行7200场比赛,赛事覆盖27个行业、70座城市。但是,职工足球发展仍存在以下瓶颈:职工球队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参与不足,现有职工足球组织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职工足球发展的引领和服务能力不足;大量有足球运动意愿的企业职工以及农民工处于无组织状态或被排除在各级各类足球运动组织之外,限制了职工足球人口基数的增长与职工足球的健康发展;尚未建立起以行业、地域为基础,以全国性职工联赛为塔尖的职工足球赛事体系,各级各类职工赛事仍处于自发组织状态;社会资源对职工赛事的投入不足,社会关注度不高。
社区足球与校园足球尚需融合发展。社区足球是足球强国推动足球发展的重要形式,包括英国、阿根廷等国都建立起以社区为基础的足球发展体系。目前,我国社区足球发展仍局限在一些东部发达城市。回龙观足球超级联赛(以下简称“回超”)是我国社区足球发展的样本,社区足球联赛举办以来,“回超”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克服陌生化环境,建立社区情感基础提供了重要纽带。但近年来,“回超”也遇到专业管理人才缺乏,组织者与参与者投入时间精力不足,新生力量与青少年球员参与意愿降低等一系列问题。纵观社区足球发展全局,其存在如下短板:社区足球总体发展水平薄弱,优势力量主要集中在北京、深圳、上海等特大城市,中西部地区社区足球仍处于萌芽状态;社区足球社会组织发育水平低下,难以满足社区居民足球发展意愿;社区足球场地等运动设施发展滞后,限制足球人口的持续扩展;社区足球发展具有巨大的教练员、裁判员、球队管理人员缺口;社区足球缺乏成熟的赛事体系,与校园足球、县域足球等社会足球类型缺乏有效连接。
自2009年以来,校园足球蓬勃开展,大致经历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校园足球以重点城市发展、构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为主要举措,推动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发展;第二阶段,推广足球特色学校设置,到2019年底,全国已认定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超过2.7万所。但是,受制于教育内卷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体育主管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机构职能差异,校园足球面临场地不足、学生训练时间不足、基层教练员不足、赛事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有论者提出,校园足球发展水平不高,将使得青少年足球人口严重萎缩,足球发展的社会基础薄弱,全国的足球人口呈直线下滑之势。[15]
三、世界主要足球强国及其社会基础
当今世界,社会足球日益成为足球发展的主要潮流。无论是欧洲、南美还是东亚,吸纳社会力量推广和发展足球,处理好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关系,已成为足球发展的不二法门。为此,我们有必要梳理世界主要足球强国社会足球的发展现状。
(一)英国、德国等老牌足球强国社会足球发展经验
在现代足球的发源地英国,足球俱乐部与所在社区有着密切联系,俱乐部通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为社区提供了高质量和创造性的社会足球公益活动,既加深了足球与社区之间的联系,又为俱乐部足球的发展培育了土壤。英式足球长期被认为是一个“大众游戏”。几乎所有的英国足球俱乐部都设立了社区足球基金会(Community Sports Trust),将优势足球资源向社区倾斜。各足球俱乐部成立专门的足球学院,专门负责青少年足球训练,构建起以多层级俱乐部为基础的足球青训“金字塔”体系。
作为老牌足球强国,德国也在根据足球发展的实践环境,不断调整发展策略。1998年,德国国家队在世界杯赛场失利之后,开始对足球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为德国足球衰败的根源在于天才球员培养的失败,在于未能充分挖掘青少年足球发展与培养方面的潜力。为此,德国近年来采取多项举措:制订“天才球员发展计划”,广泛培养本土青少年球员。为此,德国足协建立超过300个足球基地,形成覆盖全国的培训网络,为8~14岁青少年提供训练。建立青训培养质量监测与认证体系,增强青少年球员培育的稳定性,在基数庞大的足球人口基础上,迅速构立起德国足球的青年军。
(二)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足球强国社会足球发展经验
巴西是名副其实的“足球王国”,巴西足球国家队是迄今唯一一支从未缺席世界杯的球队。据测算,巴西拥有超级球迷超1亿人,每周至少踢一场球赛的业余球员超1000万人,登记在册的业余球队超20万个。[16]近30年来,巴西足球进一步与社会基础相融合,实现职业足球与业余足球的深度互动。巴西先后推行的“济科法”与“贝利法”不断释放社会参与足球发展的活力,规范俱乐部体制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推动职业足球健康发展;赛事体系立体多元,区域性联赛与全国性联赛交替进行,为足球新秀提供广阔的竞技平台,立体化联赛也为基层俱乐部提供广阔发展空间;构建贯通学校、足球学校、足球俱乐部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梯队,不断吸纳优秀青少年球员;巴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足球文化,为业余球员、职业球员及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提供有黏性且可持续的文化氛围。
阿根廷足球也有百余年的发展历史。20世纪初,足球运动在阿根廷是精英阶层的游戏,它是欧洲殖民文化在南美的镜像。不过,在大众媒介的推广之下,足球在阿根廷迅速普及。当前,足球在阿根廷70岁以下人口中的普及率高达98%,常年参加各类竞赛的职业与业余球员有40万之众。反观阿根廷足球发展的社会基础,有以下经验值得思考。足球运动在阿根廷成功且迅速与文化基础相融合。阿根廷足球强调以“以艺术的方式发挥身体特定的社会用途”[17],展现其独特的“克里奥尔特性”以及“高乔特性”。足球运动成为克服社会分层的重要方式。一方面足球运动是超越阶层的全民狂欢,另一方面草根球员大量涌现,为青少年球员的成长成才提供指引。
(三)日本、越南等新兴足球强国社会足球发展经验
日本的足球运动发端于明治时期,先后经历“军国主义”时代、“精英足球”时代以及“职业足球”时代。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通过颁布《提升体育教育和基础体育法》,大力推进社区足球俱乐部建设,并逐步建立与社区俱乐部相匹配的赛事体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百年足球计划》,综合利用政府规划与社会资源,逐渐成为世界足坛劲旅和亚洲足坛霸主。总结日本足球的发展经验,可获得如下启示:重视足球发展的社会基础,在校园足球与社区足球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将校园足球发展与社区足球深度融合。2013年日本足协设置强制性规定,要求在足协注册的社区俱乐部必须与辖区内的学校俱乐部保持紧密联系。重视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比如将设置青训梯队作为职业俱乐部联赛准入的必要条件,推进“日本足协精英项目”开展,吸纳有发展潜力的青少年接受专业系统训练。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投入足球发展,引导优势资源向基层倾斜。以社区足球为例,其资金来源既有政府出资,还有民间赞助以及体育彩票的部分销售收入。此外,日本足球强制具有优势资源的职业俱乐部深入社区。
越南于2013年正式执行《2020年足球发展规划和2030年远景》。十年来,越南在青训体系建设、青少年竞赛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建立国家青训中心指导全国青训,明确年度青少年球员受训数量;建立从U11到U21的七级青少年竞赛体系,注重培养本土足球新秀;建立以基层足球队为基础的足球人才选拔机制,实现不同层级青少年球员培养与选拔的贯通。
四、人民足球、社会足球、大众足球协调发展
作为一项世界运动,足球的社会学意义首先在于推动个人的全方面发展,旨在将个体生命变为“社会人”。个体的社会化进程促成基于足球的社会团结,不同个体通过足球运动得以进行有机连接,形成个体与社群、社会之间的有机互动。足球与社区、农村、校园、企业等社会体的联系又进一步生发出多元的社会体系,形成基于足球的社会资源生产与分配方式,构成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足球及其竞技特征在赛场的展现可成为凝聚认同、增进共识的有机载体。在国际赛场上,足球可以有效推动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从而将竞技性、人民性、政治性高度统一。人民足球旨在强调足球的政治性,通过足球强国及其社会基础建设,以足球的人民性凸显国家属性,增进国家认同。社会足球旨在强调足球的社会属性,通过足球及其社会基础,推动社区、农村、校园、企业的组织重塑,推动基于足球的社会团结,不断增强社群与社会的凝聚力。大众足球旨在强调足球的文化属性,使足球真正成为人民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为个体全方面发展提供文化涵养和物质、精神力量。从本质上来讲,新时代人民足球、社会足球与大众足球的协调发展,是推动足球中国化、大众化与时代化的关键抉择。在此背景下,我们仍需对足球的政治性、社会性与文化性进行深入研究,推动对足球价值体系、足球生态体系与足球社会体系的不断探索。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指出,足球发展要将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夯实足球发展的人口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基础、文化基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中国足球发展破局的关键,在于以培育壮大足球强国的社会与人口基础为引领,探索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资源的新方式,撬动以县域足球、社区足球、职工足球、青少年足球等为代表的社会足球的全方面发展。为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充实并强化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为代表的足球社会组织在社会足球发展过程中的枢纽型、协调性作用;要涵养足球土壤,营造足球文化氛围,为社会足球发展提供优良环境,并为其持续发展提供途径和帮助;还应进一步提升足球发展的社会共情与大众认同,赋予足球的政治性、社会性与文化性以更丰富的内涵。
(责任编辑:郝煜东)
注释:
* 2023年7月4日,足球文化研究中心召开“中国足球与中国社会——中国社会足球发展的现状与未来”研讨会,对本报告进行发布并听取意见。本报告的写作先后得到王战和、曹卫东、王军、易剑东、张路、刘劲松、杨中旭等专家学者的帮助,在此表示谢忱。2022年4月,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北京体育大学、北京修远经济与社会研究基金会三方合作成立足球文化研究中心,旨在推动对足球发展、足球文化领域战略性、基础性与前瞻性问题的跨学科研究。足球文化研究中心由修远基金会负责日常管理。本文为足球文化中心2022~2023年度研究成果之一。
[1]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
[3] 四川省体育局:《2022年四川省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
[4] 上海市体育局:《2022年上海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公告》。
[5] [9] [12] 见足球文化研究中心:《中国社会足球发展调研报告(2022)》(内部稿)。
[6] 1933年,英国国家体育场地协会发布《六英亩标准》,建议英国城镇应当在居住区毗邻空间中按照每千人16000平方米(4英亩)配备户外运动游戏空间,每千人8000平方米(2英亩)配备儿童游戏空间。
[7] 参见《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2)》。
[8] 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2021年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
[10] 王东晖、靳永爱、刘涛:《中国少数民族生育转变:过程及影响因素》,载《人口研究》2022年第3期。
[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情况》。
[13] 谢松林、龚波、李丰荣、罗冲、刘飞:《足球强国积分与人力资源结构方程模型构建与启示》,载《体育学刊》2019年第3期。
[14] 1954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指示》提到:“工会应具体领导厂矿、企业中的体育工作,使之得到正常的开展。”
[15] 霍鹏飞、史冬博:《足球操“热”现象的“冷”思考——对大课间体育异化的审视》,载《体育研究与教育》2020年第1期。
[16] 张海军、张海利、郭小涛:《巴西竞技体育发展的赛场文化背景探析——以足球和排球运动为分析个案》,载《体育与科学》2011年第1期。
[17] 廖菡:《阿根廷足球的民族特性与风格探析》,载《体育与科学》2019年第1期。
近代中国“足球之乡”的形成*
——一项西式体育运动在广东梅县
赵 峥
作为当今参与人数最多、普及范围最广的“世界第一运动”,足球既是一项风靡全球的体育项目,也是国家形象和文化“软实力”的体现。2015年,中央出台《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足改方案”),将发展足球运动作为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内容,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足改方案确立“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提出“从我国足球实际出发,学习借鉴足球发达国家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足球改革发展新路,全面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近年来,尽管国家足球队在竞技领域少有起色,职业联赛改革任重道远,但“村超”等群众性足球赛事的蓬勃开展,仍然为中国足球的发展开拓了重要的本土路径。
回首中国足球百余年的历史,以广东梅州为代表的足球特色地区,在探索中国足球发展模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留下了宝贵的遗产。早在20世纪50年代,时任国家体委主任贺龙就注意到已经形成优势体育项目的广东“三乡”——“足球之乡”梅县、“排球之乡”台山县和“游泳之乡”东莞县,要求认真总结相关经验,以此作为在基层推广体育运动的样板。[1]1956年,国家体委根据广东梅县(今梅州市区)足球的历史和现状,正式授予其“足球之乡”的称号。“足球之乡”的这一命名,不仅促进着当地足球运动的持续发展,而且极大地提升了梅县乃至整个梅州地区的知名度。
足球起源于近代英国,随着英帝国的殖民扩张和文化输出传播到世界各地。英国由此被称为“足球的故乡”。1996年在英格兰举行的欧洲杯足球赛,即以“足球回家”(Football’s coming home)作为宣传语。广东梅县成为中国的“足球之乡”,既是近代“西物东渐”的“全球化”(Globalization)结果,也是西式体育运动在非西方地区经历“全球在地化”(Glocalized)改造的产物。位于粤东一隅的梅县,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接触足球运动,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成为华南足球重镇,在海内外产生超越体育范畴的影响,这一历史过程是如何演进的,自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议题。
既往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多聚焦于晚清民国时期教会、华侨和地方精英所扮演的引介和推广角色,对体育与地方政治和文化的关系缺乏更深入的揭示。本文意图揭示足球运动在梅县的境遇,既是近代全球化与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背景下中国地方社会变迁的缩影,也与近代梅县人乃至广东客家人的“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有紧密关联,同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的形成过程交织在一起。通过重构梅县成为“足球之乡”的历史过程,本文将体育运动放在更广阔的时代背景中,看作一个反映社会变动的晴雨表,以此重新思考体育与政治和社会之间的关系。
近代新式文化的象征
1873年,广东嘉应州五华县长布镇元坑村,在一所由基督教巴色会(Basel Mission)创办的学校里,传教士在大操场两端用木料搭成球门,向学生介绍正在欧洲逐渐流行开来的足球运动。这个位于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的简易足球场,成为中国内地现代足球的发源地。
足球运动在粤东客家地区的这一“起源”,与巴色教会的传教策略相关。巴色会选择深耕粤东地区,源于该会教士对广东客家人这一族群的“发现”。巴色会于1815年创立于瑞士巴塞尔(Basel),是一个跨国及跨宗派的基督教差会。1846年,首批来华的巴色会传教士在华南开展传教活动。该会的宣教区域,最初按照广东的方言区进行划分。在总结传教经验的基础上,来华教士认为广东嘉应州(现梅州地区)对外来文化最为包容,更易接受基督教信仰,遂将聚居于当地的客家人群作为其传教的重心。[2]晚清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因资源竞争导致的“土客大械斗”,以及各地不同方言移民之间形成的文化隔阂,强化了广东客家方言群体的族群意识。注意到地方土客矛盾的巴色会教士,极为关注客家人历史和语言的独特性,参与了客家族群的文化建构。他们除积极参与客家源流的相关讨论外,还编纂了客家话罗马字典和客家话圣经,创造了统一和规范的客家教会语言。[3]使用客家话传教的巴色教会,因其本土化的传教特色,获称“客族教会”。
作为巴色会传教活动的组成部分,足球运动出现在粤东客家人地区。巴色教会往往在未设立教堂的地方,先设义学,提供免费教育,以此接触当地民众。教会所举办的学校,除进行宗教教育外,还仿照欧洲的教育模式,引入语文、数学、地理和体育等文化科目。1903年,巴色会在梅县设立方言学校(后发展为乐育中学)。该会传教士万保全(Ernst Walter)担任校长后,在校内开辟场地,教授足球,开梅县足球之先河。[4]足球运动因此由教会系统引入梅县,作为外来宗教的教育工具,发挥着传播西式文化的功能。
晚清以来剧烈的经济变革和社会流动,给足球带来了更加多元的传播渠道。大量劳动力前往南洋谋生,使梅县成为著名“侨乡”。许多梅县华侨在东南亚地区接触了从欧洲传来的足球运动,将足球作为馈赠亲朋的“手信”带回故乡。梅县武馆遍布,习武成风,具备接纳体育运动的社会基础。足球虽来自域外,但与客家人喜好的“舞狮子”和“游火龙”等传统民俗体育形式一样,都是集体性的团队运动,很快获得梅县民众的喜爱。在条件落后的乡村,亦可因地制宜,利用布团或柚子充当足球,将晒谷坪和冬季旱田作为场地,以此开展足球活动。
清末民初新式学校教育的发展,为足球在梅县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土壤。清末新政改革以来,仿照欧美及日本设立的新式学校普遍开设包括足球在内的体育课程。足球作为一种新颖且充满对抗性的团队游戏,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出生于梅县的叶剑英,在私立东山中学建校初期担任学生自治会会长时,就参与了学校球队的筹办。[5]其后东山中学足球队在由南洋归侨教员执教后,实力提升迅速,带动了足球运动在各学校的开展。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随着新旧文化冲突的加深,校际足球比赛也成为政治斗争的延伸与投射。当时,代表乡村士绅的“乡派”学校和代表城市知识分子的“城派”学校日益对立,形成紧张的敌对关系。这些学校间的足球比赛,往往成为激化双方矛盾的导火索。分处不同阵营的东山中学和省立五中足球队之间的对决,在县城屡屡成为全城瞩目的焦点。某次比赛中,当东山中学三球领先后,大批到场助威的省立五中学生“一拥而入球场,包围公正人,质问的质问,唾骂的唾骂”“木棍石块在空中飞舞”,导致比赛提前终止。[6]
足球在梅县的早期传播与发展,折射出转型时期地方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变迁。清末和民国前期,梅县及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除经历辛亥革命和国民革命等整体变动的洗礼,出现各种思想文化的交融碰撞外,本地客家族群的政治和文化力量也得到空前发展。客籍文化精英开始以近代“民族”概念和进化论观点,将广东地区讲客家方言的人群视为一个具有独特历史和文化的族群,阐述其自古以来迁移和存续的正当性,发起多次建构“客家意识”的文化运动。随着北伐后地方社会的重建,足球运动在梅县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并在同地域观念和族群意识结合的过程中发生嬗变。
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的载体
1929年陈济棠执掌广东政权后,出现“粤人治粤”的新局面,地方战乱得到平息,建设步入正轨。体育事业作为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工程的一部分,在地方重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功能。体育运动与公共卫生在清末以来“地方自治”的理念中,一直被视为关乎国民健康、地方治安和国家富强的社会事业。广东省、县政府同样把“推进国民体育和卫生”纳入施政纲领。梅县的足球运动,即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
20世纪30年代梅县足球的发展,得益于地方政府和精英推进“地方自治”的规划和实践。梅县试图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工程建设,发展地方经济,重塑城市形象。梅县公共体育场建设作为新市政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足球运动的兴起奠定了重要基础。此前,梅县仅少数学校建有足球场地,且大都不合标准。为更好地开展包括足球在内的各项体育活动,梅县政府决定将清代以来处决人犯的东较场改造为公共体育场。[7]1932年,梅县拆除旧城墙,启动体育场等市政设施建设。一年后,公共体育场初步落成。这一新地标建筑的出现,与同年《嘉应州志》的补刻完成、黄遵宪人境庐藏书入藏县立图书馆等事件一道,成为梅县文化繁荣的重要标志,增强了梅县在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的影响力。
在庆祝公共体育场落成的运动会上,备受关注的“强民足球队”出场亮相,引发围观热潮。强民足球队的队员来源于工人、店员和归侨青年等群体,突破了梅县足球队此前均以宗族或学校为单位组建的模式,体现了梅县足球运动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强民队获得全县冠军后,在县长和驻军首长的资助下出访汕头。汕头自晚清开埠后,粤省客家商人和文化人纷纷聚集于此,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与其他方言群体的接触和互动中,客家人在汕头这样的近代城市中,强化了对于族群身份的认同。强民队在抵汕后首战虽不敌有“岭东盟主”之称的汕头队,但次役战胜驻汕英国舰队足球队,令旅汕的梅县人兴奋异常。[8]
强民足球队的崛起,很快受到县域内外梅县人群体和整个广东客属地区的瞩目,与广东客家人的族群构建产生联结。在梅县足球运动迅速发展的同时,广东客家人的族群身份观念也在日益强化。20世纪30年代在广东政坛上身居要津的陈铭枢、陈济棠和邹鲁等人,均为客家人出身。客籍政客在粤省举足轻重的地位,使客家人的族群认同意识不断提升。[9] 1933年,学者罗香林出版《客家研究导论》一书,将广东居民划分为“客家、福佬和本地(又称广府)”三个“民系”,从历史、语言和文化等多个角度论证客家人源流和族属的正统性。罗氏的这一著作,对于广东客家人身份标志的建立和认同感的增强,有着颇为实用的意义。[10]如何在与本地其他“民系”的比较和竞争中凸显客家族群的主体性和优越性,成为这一时期粤省客家人构建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的目标。
随着客家人政治和学术影响力的迅速提升,不断创造佳绩的梅县足球,也逐渐成为凝聚地域和族群认同的文化载体。1935年5月,以强民队为班底组成的梅县足球队前往广州,代表梅县参加第十三次广东省运动会足球比赛。北伐后,国民政府出于塑造执政合法性、推动国家整合的需要,接手原先由社会团体主办的全国运动会。广东省运动会亦被相继主政广东的军政领袖李济深、陈济棠等,打造为展示治理成就、增强省籍认同的政治舞台。作为粤东地区的体育强县,梅县极其重视这一展示地方形象的机会。初次参加省运会的梅县足球队一路过关斩将,在决赛中2比0击败汕头队,一举夺冠。[11]梅县足球队的突破,在省港同乡中获得强烈反响。省运会闭幕后,梅县旅省同乡会发起捐款,为球队发放奖金。梅县队凯旋之前,亦应香港客家社团旅港嘉属商会的邀请,前往香港参观。两年后,梅县队成功卫冕省运足球冠军后再度访港,与香港著名球会南华队比赛。南华队为香港第一支华人足球队,在香港足坛享有盛誉。南华与梅县的比赛,因客队来自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的族群背景,吸引了大批香港客家人到场观战助威。梅县队的竞技表现,受到香港报纸充分肯定。[12]在梅县队访港过程中发挥重要中介作用的旅港嘉属商会会长林翊球,亦出生于梅县。林氏曾参与发起旅港客家人团体“崇正总会”,长期致力于为客家人“正名”、阐发客家族群精神和宣扬客家文化等事业。他将梅县足球的崛起视为整个客家人群体的荣耀,称赞梅县队通过足球场上的竞技,反映并发扬了客家精神和客家文化。[13]
20世纪30年代足球运动在梅县的兴起,是北伐后地方社会整体重建过程中出现的文化现象。在与外部世界交流互动的过程中,梅县足球与广东客家人构建族群文化主体性的议程相结合,在族群政治场域扮演起重要角色。梅县足球在竞技体育领域内的成功,激发了梅县人的爱乡情感,强化了华南客家族群的文化自信心,也提升了梅县在整个客家人聚居地区的影响力。
连通更广阔世界的桥梁
全面抗战爆发,特别是日军入侵华南沿海后,梅县作为广东抗战的战略后方,承接了从沿海沦陷地区转移来的产业、资本和难民,凸显出东江流域重镇的地位。全面抗战时期的梅县足球运动,在相对稳定的地方环境之中得以持续开展,在战时的政治体制和社会氛围下获得更多助力。梅县足球由此进入一个更加复杂的政治体系和文化网络,成为地方社会连接外部世界的重要桥梁。
战时梅县足球运动的发展,与来自官方层面的政策支持密不可分。国民政府西迁重庆后,出于增强军民战斗力等考虑,出台发展“国民体育”的相关政策,试图将体育事业纳入整体的战争动员机制。这一政策取向,使得抗战时期梅县足球的发展与地方官员的政绩形成了更加密切的利益关系。国民政府和广东省政府提倡战时体育的各项政策,在梅县得到积极响应。梅县政府和国民党党部的主要官员,除出席各项足球比赛外,还为若干项赛事捐赠冠名奖杯,策动士绅和商人出资支持主要体育社团。梅县体育设施的建设,也得到地方军政长官的关注。在强民足球队基础上形成的强民体育会,获得较战前更为丰沛的政商资源,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成为梅县体育的象征。
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之下,足球在战时成为梅县民众维系团结、凝聚认同和鼓舞精神的重要纽带,在县域内外产生着广泛的社会影响。七七事变后,去往香港的部分梅县青年便以球会友,通过踢球建立同乡联系,继而结社进行抗日救亡活动。[14]战时的梅县体育界时常举行各种足球义赛,为抗战募集资金和物资,以此彰显地方对于国家的贡献。在县政府举办的各项政治性纪念活动中,足球赛成为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活动推向高潮。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梅县中等学校学生抗敌同志会”也经常组织足球比赛等文体活动,以此推动群众性的救亡运动。[15]县城内外随处可见的足球比赛,成为一道引人注目的文化景观,给来访梅县的外地人士留下深刻印象。[16]
在抗战浪潮中激荡人心的梅县足球,作为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的黏合剂,推动了广东客家人群体的进一步聚合。1942年和1943年,有“球王”之称的著名足球运动员李惠堂两度来梅县访问比赛,在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掀起一股足球热潮。李氏祖籍是与梅县相邻的五华县,为旅港客家籍人士。20世纪二三十年代,李惠堂于香港和上海足坛成名,曾代表中国足球队征战远东运动会和奥运会等国际赛事,在体坛内外具有较高的名气和影响。香港沦陷后,他拒绝日伪的拉拢,转入后方投身抗战。“球王”的梅县之行,除吸引大量本县民众到场观赛外,邻近各县的民众亦来捧场,使比赛成为整个广东客家地区的一次体育盛事。李惠堂的来访,在梅县地方精英眼中,有着促进广东客家人团结的意义。李惠堂亦对梅县足球在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的领先地位给予高度肯定。[17]梅县足球的竞技水平,也因“球王”到访的宣传效应,为更多人所知晓。
抗战时期体育版图的变动,使梅县足球上升为广东和华南体育的代表,从而参与到跨区域体育交流中。广州和香港沦陷后,梅县一跃成为华南地区最具实力的足球重镇。梅县足球在战时的竞技表现延续了战前两夺省运会冠军的势头,在广东后方地区独占鳌头。梅县足球队在战时省会韶关夺得以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名字命名的“汉魂杯”足球赛冠军,得到余汉谋、李汉魂和香翰屏等粤省军政要员的赞赏。比赛结束后,在广东官方的组织下,以梅县球员为主力组成的“广东省体育访问团”足球队,应邀出访桂林,与当地球队交手三场,取得全胜,令在桂的“广东同乡,无不雀跃三百”。[18]广东队中的梅县球员,被时在广西任职的梅县籍政治人物黄琪翔等视为“访问团中的灵魂”,“为梅人争光不少”。[19]这些颇具实力的足球运动员,很快受到更高层政治人物的瞩目。执掌两广军政的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为此与桂系领袖白崇禧商议,决定以梅县球员为班底组建“两广体育访问团”足球队,代表两广地区至大后方各省进行交流。[20]梅县在战时的知名度因足球显著提升。
梅县足球的影响力,在抗战后期已逐渐超越省域的范围。在梅县与省外乃至海外地区建立联结的过程中,足球作为地方社会的文化品牌,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抗战时期在江西从事“新赣南”建设的蒋经国,非常重视发挥体育在治安、军事和民众教育等方面的功能。梅县足球的成功经验,引起了蒋经国的兴趣。在蒋经国的邀请下,梅县足球的旗帜性人物、强民体育会会长温集祥代表梅县来赣,在赣州受到蒋经国的接见,强民足球队亦一度计划赣南之行。抗战胜利后,随着广东与南洋通道的恢复,梅县作为足球重镇、体育强县的名声,传播到客家华侨聚集的东南亚。1946年,为筹建新的公共体育场,由温集祥代表梅县赴港澳和东南亚进行筹款。在温集祥的宣传之下,梅县的体育事业和社会建设为海外同乡所了解,由此获得侨界的资源挹注。[21]抗战胜利后的梅县,不仅以文教发达的“文化城”形象矗立在粤东,而且通过生气勃勃的足球运动,进入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梅县足球运动进入了大众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时期。晚清以来足球运动发展所奠定的体育基础,为新政权所注意并加以拓展。曾经一度兴起的客家认同,则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长时间在地方社会隐而不彰。随着改革开放的启动,“足球之乡”梅县作为客家文化中心的地位再度凸显,足球也重新成为梅州地区乃至客家文化的重要象征。现征战于中超联赛的“梅州客家”足球队,在成立之初即使用这一队名,充分体现了足球运动与地方文化认同之间的密切关联。本文对梅县足球历史的探询,既是试图建立当下与过去之间的连接,也希望借此一窥近代以来西式体育运动在中国的复杂境遇。
首先,足球运动在梅县地区的普及和推广,是全球化背景下西式文化向非西方地区扩散的一个实例。西式体育运动在近代中国的传播过程,是“西学”“西物”全球流动这一整体图景的组成部分。足球作为英式体育的代表性项目,其所蕴含的健康观念、规则意识和团队文化,获得了非西方国家和地区相当一部分新式精英的认可。足球在新式学校中的流行,体现了新式精英对于现代性事物的接纳。与叶剑英在梅县求学期间参与足球运动类似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毛泽东、周恩来和陈毅,民初分别于长沙、天津和成都就读于当地新式学校时,接触和参与足球运动。赴法勤工俭学的邓小平,亦在工读过程中对足球产生浓厚兴趣。梅县虽并非中心城市,但因人口流动、资讯传播和制度变革的缘故,同样处在文化互动和社会转型的进程之中。足球运动在梅县的起步与发展,首先得益于近代全球化背景下新世代地方精英的成长及其文化认同的确立。
其次,梅县足球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发展,与同时期近代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形成共生互动的关系。北伐后的国家整合进程,虽在国内政争不断和中日矛盾升级的各种风波影响下屡受挫折,但国家政权对体育事业前所未有的重视,搭建和完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竞技体育平台,从而为体育运动在地方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环境。梅县足球运动的兴起,契合了“地方自治”“抗战建国”等政治意识形态的需要,服务于地方军政官员的政绩生产机制,长期获得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资源投入,甚至获得县域以外高层政治人物的关注和肯定。政府以“置身事内”的角色,助力了梅县足球的持续发展。足球运动在梅县的开展,也反映了近代国家权力和影响的下渗。
最后,梅县成为中国“足球之乡”的近代历程,反映了西式体育运动如何与中国地方社会发生关系,并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衍生出新的演变路径。足球运动在梅县落地生根的过程,折射出“小地方”经历“大巨变”的“全球在地化”历史。足球成为地方社会了解和认识外部世界的窗口,也提供了地方社会表达思考、寻找出路的渠道。梅县地方精英在近代中国政治、社会和思想的变革浪潮中,将足球作为确立地域和族群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工具,为其赋予了彰显自我认同、弘扬地域文化和重塑族群精神的意义。在体育运动发展与地域文化/族群身份构建逐渐结合的背景之下,足球也在梅县最终发展为一项官、商、民协力支持的社会事业,演变为一种横跨政治、教育与娱乐的大众文化。参与足球运动成为近代梅县人重要的集体性经历。县域之外更广阔的体育竞赛机制的构建,为梅县人提供了一个个文化形象和族群身份展示的平台。以一个整体形象出现的“梅县足球”,成为地方社会的黏合剂,并在与外部世界的交流中不断为地域和族群文化注入新的内涵。出现在不同时空情境下的梅县足球,表达了梅县人对于乡土、族群、省籍和国家等多个层次的政治与文化认同。以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等多种形式呈现的梅县足球,体现了梅县人以及广东客家人日渐明晰的地域观念和族群意识,折射出地方社会在省域、国家乃至整个世界寻求自身定位的努力。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郝煜东)
注释:
*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政治社会史视野下的近代中国足球运动研究(1867—1949)”(批准号:22BZS099)的阶段性成果。
[1] 《贺龙传》编写组:《贺龙传》,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292页。
[2] 施拉德(Wihelm Schlatter)原著、戴智民(Richard Deutsch)德文译英文、周天和(Daniel Chow)英文译中文:《真光照客家:巴色差会早期来华宣教简史1839—1915》,基督教香港崇真会2008年版,第110页。
[3] 陈丽华:《香港客家想像机制的建立:1850—1950年代的香港基督教巴色会》,载《全球客家研究》第3期,第153页。
[4] 汤泳诗:《一个华南客家教会的研究——从巴色会到香港崇真会》,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2002年版,第12、18、102页。
[5]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叶剑英年谱(一八九七—一九八六)》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9页。
[6] 伊放:《学校乎?匪窟乎?》,载上海《民国日报》1926年6月4日第9版。
[7] 张学基:《梅县人民体育场的今昔》,载《梅县文史资料》第9辑,梅县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组1993年编印,第80~81页。
[8] 温集祥:《回忆彭精一与梅县足球》,载《梅县文史资料》第25辑,梅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1993年编印,第88页。
[9] 程美宝:《地域文化与国家认同:晚清以来“广东文化”观的形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51页。
[10] 陈春声:《地域认同与族群分类:1640—1940年韩江流域民众“客家观念”的演变》,载《客家研究》2006年创刊号,第35页。
[11] 《全省县联运动会本县足球荣膺冠军》,载《梅县日日新闻(晚刊)》1935年5月4日第2版。
[12] 《梅县球队昨被南华所败 成绩四对九》,载《天光报》1937年5月12日第3版。
[13] 温威光:《足球魂:风雨强民七十秋》,花城出版社2003年版,第137页。
[14] 关礼雄:《日占时期的香港》(修订版),香港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161页。
[15] 何明:《梅县革命学生的抗日救亡活动》,载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广东党史资料》第28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2页。
[16] 罗忒士:《日军攻陷香港前后历险还闽记》,载《永定文史资料》第2辑,永定县政协文史资料编委会1983年编印,第154页。
[17] 《一个不平凡的茶会——记李惠堂先生在强民欢迎会上演说》,载梅县《中山日报》1942年10月20日第3版。
[18] 《粤体育团征桂 足球获全胜》,载梅县《中山日报》1941年11月7日第2版。
[19] 黄文英:《抗战八年来的梅县社会回顾》,中国复兴文化社1948年版,第64页。
[20] 《粤桂两省合组体育访问团 足球队以梅县为主力》,载梅县《中山日报》1941年11月23日第2版。
[21] 温集祥:《强民救国兴邦——记梅县强民足球队的成长》,载梅县强民体育会资料组编:《梅县强民体育会历史资料选辑》,第12页。